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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生在1997年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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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0章 有预谋的谋杀(第1页)

九八年四月,省城发生了震惊全国的悍匪黄金宝一案。上峰直接下达最高指令,要求倾全省警力,务必立刻抓到这个穷凶极恶的悍匪,必要时刻可随时击毙。而就在黄金宝逃窜到白城的当天晚上,被陈严撞见了。具体过程周奕不得而知,但结果就是,陈严为了保护无辜民众,身中三枪英勇就义。而陈严临死前反击的一枪,打中了黄金宝的大腿,最终成为警方抓捕到绝世悍匪落网的关键。如果没有陈严临死前那一枪,还不知道会有多少人无辜丧命。因此周奕清楚的记得警局系统内部下发陈严讣告的那天,所有同事的心情都无比沉重。在陈严出殡那天,几乎全白城的警察都去为他送行了,所有人都向这位年轻的英雄敬礼。而周奕清楚地记得,陈严满头白发的母亲,抱着儿子的遗像,双眼空洞无神。仿佛她的心,也已经随自己儿子死去了。万万没想到,眼前这个年轻人,就是当初牺牲的英雄。周奕顿时眼圈一红,双手一把握住陈严的手。陈严你好,我很荣幸能够认识你。这举动一下子就把陈严给搞懵了,连吴永成也有些惊讶,这唱的又是哪出。周奕知道自己失态了,立刻松手并补上一句:你这么年轻就当上刑警了,真是吾辈楷模啊,向你学习。陈严不好意思地笑了笑,刚要客气客气。吴永成却哈哈大笑道:拉倒吧,就他还楷模,过个十年八年再说吧。周奕,你知道我为什么叫你来吗吴永成收敛起笑容问道。周奕点了点头:知道。那你说说。周奕知道,自己已经成功引起了吴永成的注意,现在就是证明自己的机会。吴队你想听听我对这起案件的看法,毕竟我和凶手交过手。常规的线索,我猜你们在现场勘查时已经掌握不少了。我说点别的推断吧。好,我听听。我几乎可以肯定,这是熟人作案。为什么首先,就是杜晓琳中的那六刀。如果是抢劫杀人或者强奸杀人这种陌生人作案,连捅六刀的可能性并不大。即便连捅多刀,刀伤的范围通常也会比较集中。那如果是被害人激烈反抗呢陈严问。有这个可能,但如果是激烈反抗导致的多处刀伤,那杜晓琳致死的那刀就更不可能是颈动脉那刀了。为什么因为被害人的激烈反抗是很容易引起凶手的情绪激动的,进而实施激烈的行凶行为。这时候,胸部、腹部,这两个面积更大的部位,是最容易被攻击的,而且很可能是反复攻击。凶手用的是匕首类凶器,完全符合捅刺的行凶方式。只有砍刀类凶器,才会是劈砍的行凶方式。但砍刀是不可能造成颈动脉那一刀的伤口的,砍刀造成的伤口会更深更长。陈严惊讶地看了一眼周奕,吴永成则依旧不动如山。继续。吴永成示意。周奕点点头:所以凶手是刻意通过身中六刀来伪造成杜晓琳遭遇抢劫,激烈反抗后被杀的假象。我甚至怀疑,死者中的第一刀,就是颈动脉这刀,后面的五刀都是死者失去反抗能力之后,补的。吴永成的眼睛顿时一亮,按照现场勘查来看,死者中刀后有过逃跑和挣扎行为,但由于失血太快导致行动受限倒地。可他也没有往第一刀就是致命伤这个方向想过。因为除非死者的多处伤口有明显的造成时间差,否则连法医也无法验出来哪刀先哪刀后,只能确定哪刀是致命伤。因此办案人员很容易就会根据固化思维产生一个印象:死者接连中刀,挣扎逃跑,最后一刀命中颈部动脉,失去反抗能力倒地,最终失血过多身亡。一个很合乎常理,但却容易引导后续侦查方向的印象。当初周奕在看三一六案的案卷时,就产生过这样的疑问。但也只是一种猜测,而真正让他确定的是,重生之后自己这个意外因素带来的一个此前完全不可能知晓的信息。然后,还有一点才是最关键的,并且完全可以证明凶手想用这种行凶方式来误导警方的目的。周奕道。什么凶手在行凶后,去而复返!吴队,如果是陌生人抢劫杀人,连捅六刀,导致被害人大量失血倒地后,已经离开现场的凶手还会去而复返吗陈严立刻摇头道:一般情况下,凶手在行凶逃离后,重新回到现场只有两种可能性。第一,凶手在现场遗漏了会暴露身份的重要物证,只能冒险返回销毁或取走。第二,就是凶手不确定被害人是否死亡,只能回到现场来确认。周奕认同地点头:起码当时凶手是没有机会取走什么东西的。那就只剩下第二种可能性了,凶手去而复返,为的只是确认被害人是否死亡。吴永成此时开口道:也有可能,凶手当时正准备离开,却发现了你这个不速之客,于是只能折返回来。说着他拍拍周奕的肩膀道:小子,命大,好事儿。干咱这行,就得命大才行。周奕无奈地笑了笑,要说不后怕肯定是假的,但当时更多的是一股久违的血性。重生前,自己坐了那么多年的冷板凳,几乎磨平了他所有的激情、热血和心性。在和凶手殊死相搏的瞬间,他仿佛找回了某些失去的东西。吴队,这个凶手行事冷静,心思缜密。我觉得这不仅是一起熟人作案,更是一宗有预谋的谋杀案!